劳动合同法定义的永久员工,并不代表永久有钱
注:本文是2007年的,以前没有听过“永久员工”这个词,今天接触到了,感觉需要了解下劳动合同法。所以转自之。
最近这段时间因为华为买断工龄的事情闹得纷纷扬扬,也让更多的人关心起了新《劳动法》。今年6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劳动法规定:劳动者在满足“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”或“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”等条件后,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”,成为永久员工。
何谓永久员工?靠着公司吃老米?拿退休金?我们重新回到老国企时代了吗?
不可否认,新劳动法是保障员工利益的,虽然这样的法律看起来只是为了保护弱者。实际上,即使保障员工利益,谁在乎这个?现在的择业都是双向的,单位选员工,员工同样在选择单位,跳槽在现代生活中太正常不过,这从日益火热的招聘网站就可见一斑。
10年,能够使一名员工在一个单位呆上10年,除了一些老国企或一些公务员外,从这一点上看,这个公司必定是一个很不错的公司,至少,待遇还算可以,不然,员工们早已作鸟散状纷飞了。。。
华为的待遇如何?在国内来说,算中上水平了,在国外来说,也算挺不错的。但是,如果你问华为员工对于公司新政策买断工龄之事如何感想?我想说,绝大部分是赞同的。8年工龄,换得10万买断费,重新签合同,一切待遇照常,何乐而不为?永久员工?别扯了,谁想在一个单位呆一辈子呀,不烦死也得闷死。人往高处走,水往低处流。我们都无法确定自己未来的路走向何方,我们只知道,我们必须进步,我们也必须努力,这样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。
新劳动法永久员工制保障系数有多少?基本为0。中国有句俗话,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。华为的对策是其一,其他公司呢?像中兴、中移动、中电信这些大公司会不会仿效呢?不会。为什么?不是他们比华为厚道,而是他们更有对策,而且来得更对对策些,也可以说是更了解中国国情些。
10万买断工龄,要是公司跟我买断,我肯定签,何乐而不为。问题是,中国太多企业面对新政策却并非如此,有太多太多的选项。例如,让员工与某人力资源中心签合同,而不是与本公司签合同。10年?即使即使你真快到10年了,OK,换一家单位跟你签,如何?法律约束不了你吧?签还是不签?
非洲的劳动法够保护黑人了吧?只要用人单位雇佣3个月起,就得永久养着他。也的确有些中国公司被整了,前3个月黑人员工挺听话的,也很积极,3个月后,变了个样,懒了,公司炒了他,让他回家,OK,到月底时,还回来找你要工资,炒?拿出法律根据来,没辙了。问题是,真没辙吗?永久员工是吧?OK,继续呆着,让黑人干活,但告诉黑人,公司经营出现问题,让黑人减薪,难受了吧?而像我这样的有点独立户的,聘请黑人员工,我并没有签合同,即使签了,我也不怕,大不了,回国时,我告诉黑人员工,我有事,得回国一段时间,难不成他不让我走,难不成他还到中国找我不成?
码这些字,不是告诉国家的新劳动法没用,也不是告诉我们的国情多痞,什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,更不是说中国人,或者我,有多坏,对黑人有多不好。。。我想说的是,在今时今日,在市场经济的今天,作为员工,我们难道还想着天上掉馅饼?还指望着公司养老?中国的人口太多,我们不可能像欧美人一样养老福利待遇那么高,人家的税收本来也比我们高得多。我们所能做的,就是努力提高自己,让自己在这个社会中更有竞争力,只要自己有本事,还怕找不到工作?有知识,有才能,饿不死人的。只有自己更努力了,才能找更好的工作,才能吃更好的,穿更好的,过更好的生活,这,就是生活,这,就是工作,这,就是现代的人生,永远都存在着竞争。
你,准备好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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